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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济南9月15日电 ( 梁犇)15日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部法规是山东省首部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小切口”立法。

9月15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解读。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供图。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修冬介绍,《规定》已于2025年6月26日经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规定》条款共二十一条,主要从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相关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三个方面进行规范。立法遵循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便民利民的主要原则,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运营、回收等各个环节,认真梳理火灾诱发因素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坚持从源头上找问题、究原因,围绕群众意见较为集中、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完善措施规定。

  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立彬介绍,2024年3月以来,牵头制定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县组织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既有住宅小区共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40万余个,已提前完成两年内建设38万余个充电端口的目标任务,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

  法规实施后,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通过新建小区落实建设标准;利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沿街道路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临时集中充电点;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发放财政资金补贴等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刘安营介绍称,该支队将从常态巡查检查、分级劝阻机制、多元共治联动等方面推进《规定》落实。联合公安等部门有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初次发现的个人违规行为,采取“口头劝导+安全告知”方式,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指南》等宣传材料,明晰火灾风险,强化安全意识,推动自觉整改;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或制止无效的,依规启动处罚程序,确保处罚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同时,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与应急、住建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依托物联网监测平台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梯”等行为开展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并推送相关单位处置。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溯源调查机制,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总结防范教训,针对性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细化管理责任、完善充电设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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