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5日电 (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下称指南)与《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指南包括关于价值链等八部分内容,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指南表示,企业在发生重大事件或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评估其整个价值链中所有受影响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范围。
除投资者、债权人之外,可持续信息使用者还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指南强调,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的核心是让可持续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与可持续议题相关的活动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的实际影响或者可预见的潜在影响,包括积极影响或者消极影响,以评估企业活动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或者损害。例如,保护环境、创造经济价值、提升社会福祉或者导致环境破坏、资源浪费、社会不公等。
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办法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与本所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本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制度、措施和程序以管控洗钱风险。对于客户阻挠、妨碍、拒绝配合尽职调查或者存在其他客观上无法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拒绝承接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并根据情况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公开信息,综合考虑客户特征、业务目的、业务性质、资金或资产来源和用途等因素,对下列客户及业务采取与洗钱风险相匹配的强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属于国家司法、执法和监察机关调查、发布的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属于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密切关系人;存在其他较高洗钱风险情形。(完)